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拟组建成立《新乡市消防安全领域专家库》,专家库领域如下:
(一)建筑类,包含建筑防火、建筑结构、消防工程、暖通工程、建筑电气与智能化、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、给排水工程等专业;
(二)电气防火类,包含电气工程与自动化、电力工程、电化学储能设备、制冷与空调技术等专业;
(三)消防技术服务类,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、消防安全评估等专业;
(四)智慧消防类,包括物联技术、信息化、电气智能化、大数据等专业;
(五)危险化学品防火类,包含城市燃气工程、危化品、石油化工、粉尘、化学工程等专业;
(六)新能源新材料类,包含电化学储能、高分子材料、储能材料、超导材料等专业;
(七)法律类,包括与消防救援工作有关的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等专业;
(八)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技术领域或专业(消防宣传培训、消防装备和设备、灭火救援、消防技术服务事故调查等方向)。
二、专家申报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、坚持原则、工作认真、秉公办事、作风正派、廉洁自律。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在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,成效显著。
(二)熟悉本专业、本行业的国内外相关情况和进展,具有较强的决策和解疑能力。从事消防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,熟悉消防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技术规范和标准,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,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。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职称,具备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、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,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、目前仍从事消防领域工作的优先。法律类专家应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,其中学术型专家应具有副高(含)以上职称,业务型专家应具有10年以上专职律师从业经验。特殊专业或在本领域内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直聘入库。
(三)近5年多次参与市级及以上消防执法检查、消防安全评估、消防设施检测、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检查、火灾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。
(四)身体健康,年龄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,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、政纪处分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消防安全领域专家人才信息申报表》(见附件);
(二)身份证、学历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;
(三)近5年曾担任过的各类型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复印件;
(四)近5年发表的论文、专著及专利复印件;
(五)近5年个人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;
(六)在单位任现职的,须出具单位推荐证明(需加盖公章)。
四、申报时间和材料邮寄地址
本次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专家库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请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人员和工程师积极申报,
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新乡市消防学会秘书处
(地址:新乡市牧野区创业西路516号,
联系人:程志强,电话:18738526661)。
其中,电子版申报表上传至邮箱(xxsxfxh@163.com),电子版申报表命名格式“专家姓名+单位名称”。
新乡市消防学会
2023年4月7日
附件:《消防安全领域专家人才信息申报表》